钢结构中关于鉴定程序的启动问题都有哪些呢?内蒙古牧场农场改造宏菲建筑帮大家整理一下内容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1.当事人对工程造价、质量、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,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,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。
2.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,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,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。
3.一审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申请鉴定,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,二审诉讼中申请鉴定,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,可以鉴定。
4.建设工程常见的鉴定有工程造价、工程质量、工期、修复方案、修复费用鉴定等。
5.工程质量鉴定,不是鉴定工程是否合格,而是鉴定工程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、相关标准、技术文件。
6.二审法院认为需要进行鉴定的,除非双方明确同意放弃审级利益,原则上应当发回重审。
7.固定价结算工程款的合同,也不一定无法鉴定,比如固定单价情况下的工程量变更鉴定、设计变更鉴定、双方同意鉴定等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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